1月21日,国家质检总局发布《中国鲜枣出口南非植物检验检疫要求》,自即日起,允许符合条件的鲜枣出口南非。根据南非专家对我国鲜枣有害生物风险分析和实地考察结果,经中南两国检验检疫部门协商,中南双方于2014年12月正式签署了《关于中国鲜枣输往南非植物检疫要求议定书》。 据悉,获准出口南非的中国鲜枣产区包括安徽、北京、甘肃、河北、河南、江苏、吉林、辽宁、陕西、山西、山东、天津和新疆等十三个地区。 输南非鲜枣入境口岸为海港——开普敦、德班和伊丽莎白港;空港——奥利弗·雷金纳德·坦博(O.R. Tambo)国际机场,集装箱装卸站——City Deep。 输南非鲜枣果园、包装厂、冷藏库须经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注册编号,并由质检总局提供给南非农业、林业和渔业部(简称DAFF)共同批准。 在检疫性虫害方面,南非关注的检疫性有害生物包括石榴实蝇Bactrocera correcta、瓜实蝇Bactrocera cucurbitae、异颜实蝇Bactrocera diversa和橘小实蝇Bactrocera dorsalis等共十五种。为了保证出口鲜枣不含检疫性虫害和污染物而顺利出口,质检总局对输南非鲜枣注册果园的管理、包装厂的管理、包装的要求和装运的要求等进行了详细的说明,并要求只有“成熟的、无症状和无瑕疵”的鲜枣才能出口,输南非鲜枣也不能与其他水果或与非出口鲜枣混合。 在鲜枣出口前、抵达南非后均将接受检验检疫部门检查,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将按照鲜枣总箱数的2%进行抽样,最小取样量不少于1200个果,同时还将至少取40个果和检验过程中发现的可疑果,进行剖果检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