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9日,为加快推进公立医疗机构在药品采购环节推行“两票制”,国家卫生计生委在京召开专题工作座谈会。国家卫生计生委副主任曾益新强调,各地要以推动建立规范有序、协同配合、保障供应的药品流通政策环境为重点,积极创新监管方式,运用信息化等便捷手段推动落实“两票制”,指导公立医院做好“两票制”的具体事项。 曾益新强调,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药品供应保障制度建设和深化药品供应体系改革的一系列决策部署,为我们从国家药物政策体系的战略高度,更好地贯彻落实“两票制”指明了工作方向。推行“两票制”的关键是公立医疗机构如何验票。要根据各地实践,按照“简便易行、减少成本”的操作原则,合理确定公立医疗机构、集中采购机构和行政管理的工作责任。各级公立医疗机构要严格执行票据管理规定,主动向配送企业索取有关票据,明确企业对发票内容合规真实的责任,并核对票据相关信息、留存备查,具体在药品集中采购合同中予以明确。省级药品集中采购机构要将执行“两票制”作为集中采购的必备条件,在相关文件和合同中明确体现;各级卫生计生、中医药行政部门要强化监督检查,注重保护合法、守规、诚信经营,加强工作监测和苗头性问题的预判预防,协调配合相关部门强化协同监管力度,严肃整治违法违规行为,兜住政府保障基本药物有序供应的底线。要充分运用新兴技术,加强药政管理信息化建设,通过信息化手段加快推进电子发票和电子签验。 会议指出,公立医疗机构推行“两票制”是一项全新工作。各地要注重加强临床药学服务和医院药学补偿机制建设,积极鼓励市场主体以创新高效的方式落实“两票制”,强化业务培训、制度建设,特别注意防范企业分化组合带来市场的不确定性和药品供应保障可持续的风险。要将“两票制”纳入本地医改的总体部署,强化改革的主体责任、实施责任和监管责任,明确实施的时间表、路线图和施工图。综合医改试点省份和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地区要在2017年率先推行“两票制”,于6月底前研究制定本地区推行“两票制”的具体办法;鼓励其他地区执行“两票制”,争取到2018年在全国全面推开。(记者刘志勇) |